各基层分会:
按照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,职工自愿加入工会,按规定缴纳会费。现院工会将收取劳务派遣人员2023年下半年会员(7-12月)会费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会费标准
按照校工会2022年12月27日《关于收取2023年上半年(1-6月)劳务派遣人员工会会员费通知》的通知,2023年会费标准是:按照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910元的0.5%缴纳,每月会费9.55元,2023年下半年(7-12月)每名入会会员共需缴纳9.55元*6=57.3元。
二、缴纳时间
请各劳务派遣人员于9月15日前将会费交至工会(办公楼306室)。
联系人:姜霞 联系电话:85663113
院工会
2023年9月11日